一、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。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二、凭《准考证》进入指定考场,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
三、考生参加书法考试必须携带以下书写工具:笔、墨、纸、砚、毡子、笔洗、镇尺由考生自带,高级别命题考试中可携带并使用篆书字典进行篆书书体的创作。作品用纸一律使用白色宣纸,并提前按试题规格要求裁好,此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、笔记、资料,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移动电话、商务通)、电子记事本等工具禁止带入考场。其他专业按试题要求携带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四、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自己的《准考证》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。考生领到答题纸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,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、专业等栏目。凡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。
五、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,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。
六、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正式答题。参加高级(7, 8,9级)考试的考生,如有进行理论知识部分的考核,时间为30分钟,统一收卷后,再进行技能部分的考核,时间规定按照试题要求。
七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将试卷、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八、遇试卷、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九、考试结束信号铃声发出后,立即停笔。整理好自己的答题纸、试卷和草稿纸等。根据监考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。